关于修订印发《福建警察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通知

供稿部门:发布时间:2024-09-27

各部门:

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学院对《福建警察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闽警院〔2013〕184 号)进行重新梳理,现将新修订的《福建警察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警察学院

                        2024年927


福建警察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为全面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设,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定本标准

一、编制原则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院的生命线,质量标准是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制定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目的在于强化教学管理,抓好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引领性,要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其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学生中心。注重引导、激发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的兴趣与潜能,通过教学活动创新形式、改革教法、强化实践,推动本科教学从“教得好”向“学得好”转变,着力培养“宽基础、重实践、强适应、敢担当”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突出产出导向。对照“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理念与内涵,引导专业通过科学合理设定人才培养目标、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强化实践教学、优化评价考核等,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社会适应度、条件保障度、质保有效度和结果满意度。

(三)突出持续改进。坚持“标准为先、使用为要”,引导教师在教学各环节落实质量标准;把常态监测与定期评估有机结合,及时评价、及时反馈、持续改进,推动学院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动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四)突出应用特色。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公安实战需求,引导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与行业需求对接、培养规格与工作岗位需求对接;推动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过程,通过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资源、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等,提升应用型人才的岗位胜任力。

二、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福建警察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包含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堂教学、课程考核、合格课程、教材选用、实训教学、实验教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实习教学、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共计12份标准,具体如下。

(一)福建警察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质量标准

人才培养方案体现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是学院人才培养理念、目标、要求、模式和水平具体体现,是学院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

监控点

质量标准

制定依据

教育部本科专业类国家教学质量标准;社会、行业需求。

制定原则

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学院办学定位及发展目标要求。把握政治方向、严格对照国家标准,全面贯彻产出导向(OBE)理念,对接行业需求、适应学生发展需要。

内容要求

主要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学制、授予学位及毕业最低学分、课程设置(主干-学科、核心课程)、支撑矩阵(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计划表、各类教学时间分配、各专业学时、学分构成表、各专业课内实践教学表等。

制定程序

教务处提出制(修)订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

各系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程序负责组织本单位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制(修)订。

专业负责人将制(修)订的培养方案提交各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各系将各专业培养方案及其修订说明提交教务处,修订说明包括修订背景、修订程序、修订内容及理由等。

教务处组织校外专家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并将专家修改意见反馈至各系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定稿,由学院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执行要求

培养方案是确定人才培养规格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根本遵偱,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及落实人才培养过程及其他环节的基本依据。

调整要求

经学院批准执行的培养方案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变动,由专业负责人根据需要向各系提出变更培养方案申请,各系审议通过后向教务处提交 《福建警察学院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及相关说明材料;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执行。

(二)福建警察学院教学大纲质量标准

课程教学大纲是以纲要形式编写的有关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编写课程教科书和选择教学参考书的根本依据。教学大纲应从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科学设计教学环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做到分量得当,深广度适宜。

监控点

质量标准

制定依据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毕业要求。

编制原则

符合培养方案要求、体现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原则;提高大纲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实践性;结合学生实际,贯彻“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按照学科专业体系和教学法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主要内容

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课程编号、课程性质、适用专业、课程学时与学分、先修课程等)、课程描述及目标、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教学方式与方法、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学生评价与课程考核、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等。

编制程序

教务处对教学大纲编制做出统一要求。

各教学单位按要求组织教师编制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编制完成后,提交各教学单位审批,经审批的教学大纲统一由所在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新设课程必须先制订出教学大纲,经教研室审核、所在教学单位审批、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开课。

执行要求

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组织课程教学、选用和编写教材、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任课教师应严格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实施教学。

调整程序

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变化,教学大纲可进行适当调整。教学大纲的调整可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教研室论证,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福建警察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标准

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课堂教学质量是教学质量的核心。该标准旨在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的考核,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与教学能力,将“以学生为本”理念融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充分调动教师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教学

环节

监控点

质量标准

优秀

合格

备课

教学大纲

紧扣人才培养计划和目标的要求,体现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新成果,体现以生为本和以 OBE 为导向的理念,教学各个环节有融入课程思政。

明确规定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细目及达到的教学要求和课时大体分配。

   

教材与教学大纲一致,体系完整、结构合理,科学性和理论性较强,体现启发性、适用性和思想性。

教材选用符合相关规定和教学要求。

   

教学目的和要求明确,教学内容安排详细,重点、难点突出,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时间安排合理。

教案齐全清晰,符合基本教学要求。

教学进程

授课计划清晰合理,教学各环节安排和学时分配合理、科学。

按时上报,学生了解。

上课

教学内容

课堂教学内容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能反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

课堂教学内容充实,信息量适宜,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概念、原理等基本知识表述正确无误。

教学方法

“以学生为中心”,重在引导,教学方法灵活, 因材施教,课堂气氛活跃。

能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情况,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

教学手段

能够采用多样化的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有安排小组讨论,互动良好,教学方法运用得当。

板书认真,多媒体教学重效果。

教学效果

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理念,启迪思维、激发兴趣、联系实际、培养能力;学生满意度高。

基本实现课堂教学目标,能完成预定的教学任务。

作业

辅导

作业布置

紧扣教学重点,作业量适中,利于学生巩固知识。

能根据教学要求布置一定量的作业。

作业批改

批改认真、及时、细致,有点评。

批改按时、保质、保量、有记载。

辅导方式

个别辅导与集中答疑相结合,师生互动效果明显。

根据教学进程或教研室统一安排,定期安排答疑辅导。

 

 

 

考试

考试命题

符合学生实际,试题的难易程度及试题分量恰当,能够达到检测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的效果。

命题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试题内容准确、规范、无歧义;建有试卷库,试卷重复率低。

   

阅卷工作有序、规范,标准。

阅卷记分准确,成绩记载无差错。

试卷分析

试卷分析准确、科学,有数据、有说明;试卷存档符合要求。

试卷分析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四)福建警察学院课程考核质量标准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是考核学生学业的主要方式,是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方法。考试与考查既可检测教师“教”的质量,借以调整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还可检测学生“学”的质量,促使学生改进学习方法,进行查遗补漏。

要素

监控点

质量标准

考试组织

 

考务管理

各系部有专职人员负责考务管理工作,岗位职责明确。

考试日程

安排

考试日程安排具体、要求明确;有详细的考试要求、考试时间、地点、班级、监考人员、考生等安排;考试日程安排符合教学进程。

考试形式

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可采用闭卷、开卷、笔试、口试、调查报告、实验实习报告、课程论文、课程设计、作品、读书报告、文献综述等形式进行课程考核。

试卷归档

试卷装订统一规范,填写完整具体;考场记录表、评卷标准、成绩单、试卷质量表等材料齐全。

命题

命题原则

命题以 OBE 理念为指导,符合课程达成度要求、试卷规范要求,内容正确,题意准确;命题覆盖面广;命题难易适当,突出重点,

分量恰当,有一定的考核灵活运用能力的题目。

试卷结构

考核内容与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一致,内容结构、能力结构、难度结构及题型结构与学院要求一致。

命题方法

任课教师独立命题须提交教研室审定,鼓励实行教研室(课程组)集体命题,或实行试题库、试卷库组题,或教考分离。

考试过程

考场规则

有具体的考场规则,可操作性强,有考场记录表。

监考

监考人员责任心强,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管理制度,严肃考试纪律,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

领卷分卷

与收卷

监考人员按规定要求提前领取试卷,准时分卷,及时收卷并清点核对后上交。

巡考

有专人巡考,能全过程监控并及时发现和妥

善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考试纪律

与违纪处理

学生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必须严格按照《学生考试守则》以及学院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一律按照《福建警察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教职员工在课程考核相关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监考人员守则》以及学院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违反学院有关规定的,必须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教学事故的按照《福建警察学院教学事故分类与认定办法》进行处理。

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

注重平时考勤记录,平时测验成绩、每次作业成绩和平时表现。过程考核的具体内容由任课教师依据教学大纲的考核要求具体实施。

评卷标准

有评卷标准,包括每题的正确答案或答案要点、题目间的分数分配、每题的给分依据和掌握尺度以及评卷的注意事项。评卷标准具体、明确、周密,可操作性强。

阅卷评分

能严格按照评卷标准及时进行阅卷评分。同一门课多位教师阅卷建议采用集体评卷、流水阅卷法;评分客观公正,核分准确无误;有复评复查记录。

成绩登记

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录入与提交成绩,成绩登记准确,填写规范、完整,总评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精确。

试卷分析

试卷分析

对考试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规范、准确填写试卷分析表。

(五)福建警察学院合格课程质量标准

本科课程实行开课单位归口管理,规范设置,完善本科教学课程管理体系,包括教学大纲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队伍的建设、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估、课程建设以及提出和组织落实改善教学效果的各项措施等,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要素

监控点

质量标准

教学队伍

 

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

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有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项目。

教学队伍结构及整体素质

该课程教学团队中的教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中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科学合理,并取得实际效果。

教学改革与研究

有可反映课程建设和改革的相关材料,如教研项目、教研论文、教学奖励、总结报告等

教学内容

理论课程内容设计

教学内容新颖,有底蕴;及时把教改教研成果或学科发展成果引入教学;课程经典与现代的关系处理得当。

实验(实践)课程内容设计

课程内容体现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开出率达到90%以上;有课内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安排及过程材料。

教学内容组织与安排

理论联系实际,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课内课外结合。有反映课堂教学的材料,如教学日志、听课记录等。

教学文件建设

有符合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的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等,并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能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进度表编制规范,填写工整,能严格执行。有完整、规范的教案,教案内容每年有一定更新。

教学方法与手段

教学方法

灵活运用多种先进的教学方法;能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积极思考,发展学生的学习能力。

教学手段

恰当、充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促进教学活动开展,并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教学效果方面取得实效。有高水平的教学课件。

考核

课程考核

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注重平时测验、作业、提问和讨论的手段运用。

教学条件

教学场所和设备

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室、实验室及实践教学基地等佐证材料。

有课程相关的仪器、设备、教具等佐证资料。

教材与参考资料

尽量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或最新修订版教材,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马工程”教材的要根据规定选用“马工程”教材,公共基础必修课、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凡有统编版本的教材,原则上采用统编版本。充分挖掘优质在线教学资源。有教材样书,有推荐的教学参考书目录和相关文献资料。

网络教学环境

网络教学资源建设成效明显,运行机制良好,并能经常更新,上网开放(涉密资源除外),能够实现课程教学资源共享。

教学效果

专家、同行评价

证明材料真实可信,评价良好。

学生评价

证明材料真实可信,评价良好。

(六)福建警察学院教材选用质量标准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教材选用必须力争选用高水平的教材,杜绝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选用教材必须按下面的基本原则和标准。 

要素

监控点

质量标准

选用

原则

政治原则

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正确。

审核原则

按照《福建警察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落实“凡选必审”教材选用审核流程。

选优原则

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公共基础必修课、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凡有统编版本的教材,原则上采用统编版本。

选新原则

尽量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或最新修订版教材。

持续改进原则

建立教材问题反馈渠道,落实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每学期对选用的教材进行评价和监测,筛除质量不高的教材,持续提高教材选用质量。

教材

内容

思想性

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基本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水平。

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观,正确运用相关理论立场、观点。

科学性

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先进成果,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注重多种教学手段的灵活应用。

能系统表达本课程应包含的知识,知识体系完整、严谨,学术水平高,科学性强。

内容阐释准确、清晰、明了、深入浅出,富有吸引力。

理论论证科学合理,公式推导、运算正确,联系实际,富有创新性,实践性强。

适应性

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及本课程教学内容要求,取材恰当、重点突出、深度适宜,案例列举丰富,具体、生动。

符合教师教学要求和学生认知规律,能适用于不同的教学课时数,富有启发性,便于教师教学及学生自学。

章节等体例编排清晰、合理,课后习题难度适宜。全书正文、习题、思考题、实验题齐全,且著录准确,并附有必要的附录和中外文献索引。

教材特色

配有成熟的多媒体教学课件。

与其他同类教材相比,更符合课程教改需求。

文图水平

文字规范、简练,语法通顺,线图清晰,美观,配图得当,各类图例、符号符合标准。

印刷清晰,封面精美,质量较好,差错率低,符合规定。

(七)福建警察学院实训教学质量标准

实训教学是按照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对学生进行专业技术应用能力训练的教学过程,是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对提高应用型专业人才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要素

监控点

质量标准

准备

大纲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OBE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实训教学大纲。

教材

根据实训教学大纲要求,选用优秀的实训教材或是自行编写实训指导用书,满足实训教学需要。

计划

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实训教学大纲要求制定详实的实训教学计划,编制实训教学进度表

训项目

根据实训教学大纲要求,明确实训项目,贴近实战,有助于提升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警务实战能力。

教案

实训教案内容完整,重难点突出,能达到实训教学的基本要求,能反映实训组织过程。

条件保障

校内外场地条件、设备器材、耗材数量满足实训要求。

安全教育

开展安全教育和实训动员,确保实训教学有序安全。

教学

实训内容

实训内容符合实训教学大纲要求,重难点突出,学生明确实训的目的,有充分的训练机会。

实训组织

实训组织严密、环节紧凑,实训计划落实到位,注重技能训练和能力培养。

实训管理

实训管理规范有序,学生分组有效合理,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实训效果

达到实训教学大纲规定的目标要求,并完成设定的实训项目,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警务实战技能。

考核

训报告

实训项目完成,学生要撰写实训报告,要求内容详实、格式规范;同时要反映个人在实训中的提升和收获,以便全面评估实训的效果。

报告批改

实训报告批改及时、认真,每份报告批改后都有成绩的评定和记载。

实训考核

以学生为中心,以成果为导向,对照实训目标,创建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建立科学、客观、健全的评价体系,突出学生实训过程和能力考查。

成绩记载

科学评定学生的实训成绩,核算和记载准确、规范,并根据成绩完成分析报告。

教学

档案

档案管理

实训教学资料、实训案例库整理归档及时、准确、规范。

(八)福建警察学院实验教学质量标准

实验教学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独立开设和附设于理论课的实验课教学,是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验设计、仪器选择、实验测试、数据采集、分析处理等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对提高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要素

监控点

质量标准

实验

准备

实验大纲

以课程为单位编写实验教学大纲,格式符合要求,内容符合OBE理念和应用型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设计合理,注重对学生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实验教材

根据实验教学大纲要求,选用优秀的实验教材或是自行编写实验指导用书,满足实验教学需要。

实验计划

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实验教学计划,编制实验教学进度表。

实验项目

根据实验教学大纲要求,以学生为中心,合理开设实验项目,逐步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比例,各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开出率应达到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的90%以上。

实验教案

实验教案内容完整,重难点突出,能达到实验教学的基本要求,能反映教学组织过程。

场地设备

实验室布局合理、整洁有序,配套条件标准规范、仪器状态良好、实验材料准备充分。指导教师预先完成实验试做,填写预实验记录。

安全教育

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加强新生、新教师的实验室安全培训。

实验

教学

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符合实验教学大纲要求,重难点突出,学生明确实验的目的、原理、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讲解、指导与学生实际操作各部分时间分配合理,注重引导学生在实验中学会创造性地解决实验问题。

教学组织

以学生为中心,讲解与实践相结合,演示与指导相补充,注重产出导向,教学方法灵活、得当。

实验管理

实验管理规范有序,实验室仪器设备能够及时维护,学生分组方式及分组人数合理。

教学效果

达到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目标要求,并完成预定的实验教学任务,提高学生独立实验能力和创新素养。

实验

考核

实验报告

每项实验完成后,学生需撰写实验报告,要求内容详实、格式规范;报告中含有一定量的分析和讨论的内容。

报告批改

实验报告批改及时、认真,每次报告批改后都有成绩的评定和记载。

实验考核

有明确的考核方案和健全的评价体系,以操作考核为主,客观评价学生的实验技能和操作水平。

成绩记载

科学评定学生的实验成绩,核算和记载准确、规范。

教学

档案

档案管理

实验教学资料整理归档及时、准确、规范。

 

(九)福建警察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质量标准

校外实习基地是学院在基层公安机关建立的相对稳定、具有一定实践教学条件,能满足一定数量本科学生进行公安实习实训教学的场所。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是学院开展实践教学和培养卓越警务人才的基本保障。除公安机关外,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的实习基地,参照本标准建设。

要素

监控点

质量标准

组织制度

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以实习基地领导为负责人,成立由政工部门和实习生所在部门领导参加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把实习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根据学院实习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制定实习生培养计划,明确组织、检查、指导、考核和协调实习工作的相关事宜。

实习工作管理制度

建立实习工作日常管理制度。根据学院有关实习教学文件精神,结合各单位实际,明确实习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落实的要求,制定实习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日常管理规范,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警容风纪和内务卫生;实习基地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解决实习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实习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学院

建立实习教学管理制度。根据实习生培养计划,明确实习教学内容和组织程序,督促实习生自觉主动完成学院制定的实习教学任务并落实责任人。

建立实习质量监控保障制度。配合学院开展实习教学质量监控,加强实习各岗位各环节对实习生的日常质量监控,形成过程监控工作记录。

实习指导能力

实习基地具备较丰富的实践教学指导与管理经验,有指导和接受学生进行专业实习的能力,应当为实习生按照“一带一”配备指导教师(民警)

实习基地能够将实习生安排到内部管理规范、风纪严整、工作任务重、治安情况复杂、最能锻炼人的部门岗位参加实习,部门实习生人数应控制在2-8 名;能够按专业实习要求组织实习生轮岗锻炼,确保专业实习时间不少于20周

实习指导教官

实习指导教官民警应当是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习经历,从事公安工作3年(含)以上政治素质和公安理论水平高、公安业务能力全面、实战经验丰富、教学指导与管理能力较强的在职民警。对实习指导教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人民警年度考核。

基本条件

工作保障

实习部门(实习基地中安排了实习生的工作部门)为实习生提供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和必要的办公用品,实行一人一桌。配置协助执法执勤需要的单警装备,规范制作并放置实习生岗位信息牌,规范制作并使用实习警官证。

生活保障

实习生宿舍要配置有符合警务化管理内务标准的床、衣柜、警用卧具、洗漱用具等;一般应当配备冷暖空调、沐浴装置、洗漱场所、配套卫生间等;包含有姓名、学号、专业、年级、区队等信息的“实习生信息卡片”统一贴实习生床铺规定位置;安排固定的就餐场所,适当发放实习生活补贴;为实习生安排集体住宿,不与正式民警以外的人员混住。

教学训练保障

具备满足集中教学、交流与指导的学习场所;除双休日外,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个晚上的实习组(小组)集中学习时间;具备适应远程教学需要的硬件配置,场所内具有互联网接入(带宽在 10 兆以上)及公安网接入条件;逐步配备常见、典型、安全的公安教学训练信息化资料、公安专业书刊等,不断满足实习生业务学习需要设置体育训练场地,配备一定数量健身器械或运动用具。

实习教学工作规范

培养计划

根据学院实习计划和各专业实习大纲或专业实习方案,制订实习生培养计划,落实实习部门(岗位),确定实习内容,规定实习任务;定期组织公安业务技能培训,一般每个月安排一次公安业务工作集中专题辅导,由实习部门领导或指导教官主讲,学生形成听课记录和学习体会。

实习教育

基本情况介绍。向实习生介绍当地的经济、政治、历史、人文等情况和社会治安形势;纪律作风教育。向实习生宣布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要求实习生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公布实习部门及名单。根据专业实习生情况,合理确定实习部门范围,以及实习部门具体实习生和实习指导教官名单。

岗前培训

学生到达实习部门后,有关单位必须根据岗位实际进行上岗前的岗位基本能力培训。坚持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注意对实习生思想品德、纪律作风、群众路线、法治意识教育,培养实习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实习生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和人民警察自豪感。

人文素质培养

实习基地要重视利用当地经济社会资源、历史人文自然景观和警营文化建设成果,开展实习期间的文化育人工作,提高实习生的人文素养要开展以“忠诚”文化为核心的读书、征文、演讲和实地考察等系列文化实践活动,培养实习生的人文情怀和社会责任感要积极引导实习生党团组织,充分发掘实习生的特长和优势,注重实习生“岗位文化、内务文化、警容文化”等文化形象塑造,将实习生纳入实习基地警营文化建设中,为基地文化建设注入清新活力的时代元素。

体能训练

实习基地要将实习生体能训练作为常态工作来抓。训练项目要参照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人民警察职位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试以及学院的相关规定来设定。实习基地要督促实习生因地制宜开展规定项目的训练,确保每周训练不少于3小时,并为实习生训练创造各种有利条件,确保训练效果。

实习工作考核

在学生实习结束前,实习基地应根据专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或专业实习方案和学生实习纪律守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实习生的综合表现,给每个实习生作出客观、公正的实习成绩评价,实习基地也要组织对实习部门工作(可综合实习生评价意见)的评价和总结,形成文字图片材料报学院教务处并根据实习工作考核结果,及时组织对优秀实习指导教官进行表彰,表彰结果报学院教务处。

实习

安全

安全教育

与管理

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按照学生的身份进行管理。学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学院和实习基地共同管理。实习基地要建立安全教育准入制度,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有安全风险的实践教学活动。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一般安全知识、安全事故的危害与预防、执法执勤规范流程、应急预案、训练安全以及常用的急救知识等。实习基地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活动或明显超过学生体力的高强度劳动,不得安排未取得职业资格的学生在需要相应职业资格的岗位上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到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实习生单独或与非警务人员出警、参与警务活动等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为实习生配置必要的协助执法执勤装备,要严禁实习生到江河湖海游泳。实习过程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时,学院和实习基地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实施求助,妥善处理。

实习基地评估

评估与检查

为促进实习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学院教务处将会同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对基地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评估结果是评选示范实习基地和优秀实习基地的重要依据,也是下一年度制定实习生分配计划的重要依据。当年评估为不达标的实习基地,学院将暂停安排实习生;连续2年评估为不达标的实习基地,学院将取消其实习基地资格。

(十)福建警察学院实习质量标准

实习教学是列入教学计划的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实习教学应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要有实习管理办法,具备完整的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有反映学生实习过程的记录档案,学生按规范填写实习记录和撰写实习报告,实施严格的实习考核。

要素

监控点

质量标准

实习准备

实习计划

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计划,计划切实可行,人员安排合理,保障健全。

实习大纲

在实习计划基础上,根据专业不同制定实习大纲,内容涵盖本专业实习的具体目的、意义、内容、任务和考核要求,便于具体操作和检查。

实习基地

校外实习基地规模建设能满足实习需求,教学指导和管理经验丰富,有较强的指导力量,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能保证学生实习计划的有效落实。

实习动员

实习前期准备做好学生的实习动员,带队老师和学生明确实习安排、任务、要求和考核标准。

指导情况

带队老师

准备工作充分、周全,责任心强,主动关心学生身心监控,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学生实际问题,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协助实习基地做好实习工作。

基地指导

积极落实“一生一警”制度,安排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思想素质高的民警作为指导教师,有计划地安排学生轮岗实习,主动配合完成实习任务。

管理情况

学院管理

负责实习工作的总体协调和宏观监督,统筹各系工作,保证实习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开展。

基地建设

基地做好日常建设,规章制度完善,及时更新实习内容,改进实习方法,保障规模,经费使用科学、合理。

实习情况

实习纪律

实习期间学生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实习生纪律守则》,不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能够依法协助民警文明执勤和办案。

实习内容

实习内容安排合理、恰当,在指导教官的带教下,每个学生都能在实习基地得到充分锻炼,并且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和训练任务,实习要求落实到位。

实习记录

学生根据实习岗位的训练和实习情况,及时撰写实习记录,内容详实,并在每月末做出自我评价。

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不少于 2000 字,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概况、实习具体内容、实习效果及收获、经验和体会、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等,并有简短的自我评语。

实习简报

实习期间带队老师须每月组织完成一期实习简报的编辑,及时反馈实习工作情况。

考核评价

——

实习基地、指导教官和带队老师共同按照《实习成绩评定办法》和《实习成绩评定参考标准》对实习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填写《实习成绩鉴定表》,考核方式科学标准,成绩如实反映每位学生的实习情况

评价标准

单项成绩

实习的单项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单项成绩占专业实习总成绩的百分比为:思想政治表现占10%;业务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占 50%;尊敬师长、团结协作情况占10%;出勤情况、纪律表现占10%;撰写实习记录、简报占20%。

总成绩

实习总成绩按单项成绩比例求和,以五级制记分,百分制换算成五级制:优秀(90~100分,一般不超过实习生总人数的20%)、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科学、客观的态度,从严要求。

优秀标准

1)实习态度认真、纪律性强,能优异地完成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

2)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很好地把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运用到实习工作中去,对某些方面的问题有独到的见解;

3)实习基地和实习指导民警评价高;

4)能独立完成实习日记和实习总结,质量高;

5)实习总结思路清晰,观点正确,内容完整,分析问题透彻,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

良好

1)实习态度端正、纪律性较强,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得到实习基地和实习指导老师的好评;

2)能对实习内容进行较好的总结,较好地把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运用到实习工作中去,对某些实际问题加以分析和解决;

3)能按时完成实习日记和实习总结,质量较好;

4)实习总结思路较清晰,观点正确,内容完整,分析有据。

中等

1)实习态度较端正,纪律性较好,能基本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

2)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总结,把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运用到实习工作中去;

3)能按时完成实习日记和实习总结,质量一般;

4)实习总结内容较完整,观点正确,思路清楚,能较有条理地分析问题。

及格

1)实习工作态度比较认真,纪律性一般,能基本上按实习大纲中规定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2)基本能对实习内容作总结,但不够完整、系统;

3)基本能把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在一定程度上运用到实习工作中去,工作态度和能力得到实习基地指导民警的认可;

4)能按时完成实习日记和实习总结,但不够系统;

5)实习总结内容相对完整,思路清楚,能较有条理地分析问题。

不及格

1)实习工作态度不认真,纪律性差,未能按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实习基地和指导民警评价较差;

2)实习过程中弄虚作假;

3)实习日记和实习总结质量较差;

4)未交实习总结或实习总结内容不完整,思路不清楚,说理不充分,分析问题观点不明,或出现常识性问题;

5)参加实习的时间不足实习规定时间三分之二者;

6)实习中严重违纪者。

信息交流

学院检查

定期按要求检查基地建设和使用管理情况,并不定期对基地进行评估。

问题反馈

学院就学生实习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流、反馈。

档案建设

——

实习档案建设符合《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

(十一)福建警察学院社会实践质量标准

学生社会实践是教学过程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学院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证。社会实践的主要目的在于学生接触实际,了解社会以及从事实际工作需要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增强群众观念和社会责任感。社会实践要使学生增强对基层工作的感性认识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培养法制意识和爱岗敬业、团队协作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学生社会实践的管理和指导,保证社会实践的质量,特制订本标准。

要素

质量标准

实践

时间

各专业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时间都应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

管理与

组织

学生社会实践在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的领导下,以系组织实施为主,教务处负责监督。

各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特点,提前制定社会实践安排计划和考核方式。

学生持介绍信根据各系安排自行联系单位进行社会实践。原则上,学生回生源地与专业相关的单位参加社会实践,若需要集中参加实践的再由学院集中安排。

社会实践结束后,由实践单位在社会实践鉴定表上填写鉴定意见,初步评定成绩。学生须撰写社会实践总结、报告(或者调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社会实践重要内容,收获与心得等,社会实践总结控制在1000字左右。开学第一周内,学生务必将社会实践鉴定表(附社会实践总结)交所在系。

各系负责对学生社会实践情况进行最终审核,评定成绩后,报送教务处。

思政

要求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期间,开展为身边亲人服务活动,践行为民初心,培植家国情怀。过程要有照片记录,并撰写一篇图文并茂的心得体会,于实践活动结束后交系里存档。

成绩

评定

社会实践按合格、不合格评定成绩,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未按照所在系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社会实践的一律按不合格处理。

(十二)福建警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其质量是衡量教学水平,认证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的重要依,也是衡量本科院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评价指标。

要素

监控点

质量标准

准备

计划安排

各系部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依据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整体工作计划及方案,安排明确合理。

选派教师

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教师资格证且具有从教经历的硕士和博士;指导教师与其指导学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8;提倡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作为行业企业导师共同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各系部必须选派教师与其组成指导团队,以“双导师”形式共同指导。

 

过程

指导

选题

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注重结合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实际;关注行业企业一线需要,聚焦其发展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难度和工作量适中;原则上一人一题,且不与往届论文题目重复;各专业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应高于50%。

指导

指导教师高度敬业,严格遵守师德师风规范;善于启发和鼓励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独立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认真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经常督促、检查写作进程和质量,对无故拖延进度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指出并提出有效措施进行改进;指导教师对每个学生指导总次数不少于7次,其中当面指导不少于3次,并及时填写指导记录。

进度

根据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在教师的指导下,按时、独立完成各阶段任务。

答辩与成绩评定

答辩准备

各系部成立答辩委员会,各答辩小组须专门开会研究,统一答辩要求,明确评分标准。

答辩实施

答辩程序科学规范,过程严肃认真;教师合理质疑,所提问题须有深度、有效果,学生回答问题,须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答辩记录完整准确,答辩评分公正客观。

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客观、公正,能真实反映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水平。

质量

成效

写作水平

论文论题明确,论述能够围绕论题展开,论据论证充分,论述过程逻辑清晰,结构严谨、语言流畅,格式符合规范,无常识性错误

无学术不端行为。

教学效果

符合各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目的。

归档与总结

归档

各系部按学院有关档案管理制度,整理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材料并归档,电子版、纸质版资料齐全。

总结

及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工作,对特色做法的总结具体明确,对存在问题分析到位,改进措施明确,可操作性强。